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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根据“考生之间,分数优先;考生志愿,遵循顺序”的投档原则,先分科类将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照顺序对考生逐个进行投档;对某考生投档时,遵循该考生填报的多个平行志愿院校依次检索判断,当检索到该考生填报的某个院校有调档缺额时,即将该考生档案投放到该院校 1、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文科理科考生成绩排序规则是: (1)先按考生特征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考生特征总分是指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和政策性照顾加分之和); (2)考生总分相同时,再按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排序。 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顺序是: 文史类:①语文;②数学;③文科综合 理工类:①数学;②语文;③理科综合 (3)上年被录取后未报到考生将排在同分数的最后,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排序。 2、平行志愿投档程序 (1)实行平行志愿的第一批本科(A、A1、B类)、第二批本科(A、B、C类)、“专项生”批及专科(高职)院校批投档,按科类分三个步骤进行: 1)模拟投档:通过模拟投档与招生院校通报生源情况商定投档比例,确定调增招生计划,核定院校自主招生投档控制分数。模拟投档比例省外高校不超过1:1.05,省属高校不超过1:1.1。 2)正式投档:模拟投档结束后,按高校确定的投档比例进行一次性正式投档。 3)征集平行志愿投档:生源不足的院校,进行志愿征集。征集平行志愿投档,不进行模拟投档程序,按照院校缺额计划1:1的比例,直接进行一次性正式投档。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批次的高校,省招考中心将根据高校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和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在投档前向各有关高校提供生源分布统计。高校可根据生源分布情况在规定时间内确定招生微调计划数和调档比例要求后,省招考中心开始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并负责向社会公布各高校实际招生计划数和录取分数线。